流域动态
日前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印发《陕西省开展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,正式启动黄河流域陕西段“清废行动”。据介绍,“清废行动”旨在通过清理处置,倒逼地方人民政府加强固废处置能力建设,督促固体废物产废单位和处置单位加强自身管理,建立并完善内部固废管理长效机制。“清废行动”排查整治范围以黄河干流及部分支流(段)两侧的现状岸线为基准,向陆地各延伸10公里范围内的固体废物(危险废物、医疗废物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、生活垃圾、混合垃圾)堆放、贮存、倾倒和填埋点位。具体涉及我省黄河干流沿岸、渭河陕西段沿岸、石川河沿岸的西安市、宝鸡市、咸阳市、铜川市、渭南市、延安市、榆林市、韩城市、杨凌示范区。《实施方案》明确,各市(区)、县(区)人民政府是本次黄河流域“清废行动”的责任主体。各地要针对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指出的“工业固体废物违规处置问题多发”和生态环境部交办的疑似问题清单,结合日常摸排情况和群众信访举报等历史数据资料,排查建立本地区问题清单;对照“清理、溯源、处罚、公开”要求,制定整改方案,积极实施整改,形成“交办一批、排查一批、整改一批、挂牌一批、公开一批”的压茬式清废态势。